第二十一屆第8次定期大會議事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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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佈: 2023-03-13, 週一 17:20
臺東縣金峰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8次定期大會會議紀錄
預備會議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下午17時。
二、地 點:本會二樓議事廳
三、代表席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五、記 錄:賴志強
六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宣佈會議開始。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七、預備會議:
(一)討論第21屆第8次定期會預定議事日程表?提請審議。
決 議:經大會討論通過變更議事日程。
(二)會務檢討(會議記錄另附各代表參閱)
第一次會議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至中午12時。
二、地 點:本會議事廳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席人員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記 錄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宣佈會議開始。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鄉長施政報告:參閱鄉長施政報告書面資料。
九、主席胡昭青主持本鄉轄區各機關學校、社團及警政等聯繫會報。
十、散會。
第二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(星期一)下午14時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本會議事廳。
三、出 席 者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 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審查鄉公所112年度總預算案。(第一讀會)
決議:業經大會議決第一讀會照審查意見通過。
九、散會。
第三次會議記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18日(星期二)上午09
時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 議 地 點:下村考察地方建設。
三、出 席 者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秘書夏壢慶 民政課長劉正雄 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員劉世偉
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課員張原 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
民政課員楊金虎 約僱員陳雅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記 錄:賴志強
七、討論事項:
(一)下村考察正興村。(會勘記錄另附各代表參閱)
(二)胡主席率各代表赴延平鄉鄉民代表會考察觀摩。
八、散會。
第四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(星期三)上午09時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下村考察地方建設。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秘書夏壢慶 民政課員楊金虎 財經課技佐陳宏元 農業課長呂朝強
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 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討論事項:下村考察壢坵村-賓茂村-新興村(會勘記錄另附各代表參閱)
八、散會。
第五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20日(星期四)上午9時30分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議事廳。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代
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
(一)報告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。
(二)鄉公所各單位工作報告(主計、人事、清潔隊、圖書館、公園路燈管理所、秘書室)
九、散會。
第六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(星期五)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本會議事廳。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
民政課長劉正雄 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
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 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
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鄉公所各單位工作報告(民政課、財經課、農業課、產業觀光所、社會課)
九、散會。
第七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(星期一)上午9時30分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本會議事廳。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 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
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鄉公所各課室綜合質詢與答覆(質詢及答覆內容附後)
九、散會。
第八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(二)上午9時30分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本會議事廳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鄉公所各單位綜合質詢與答覆(質詢及答覆內容附後)
九、散會。
第九次會議紀錄
一、年 月 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2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30分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本會二樓議事廳。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鄉長施政總質詢及答覆。(質詢與答覆內容附後)
九、散會。
第十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(四)上午9時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本會議事廳。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計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
(一) 審查鄉公所112年度總預算案(第二讀會)。
決 議:業經大會議決第二讀會文字修正部分尚未議畢,提交下議程再行審議。
九、散會。
第十一次會議紀錄
一、會次及年月日: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(星期五)上午9時30分起至下午17時。
二、會議地點:本會議事廳。
三、出席人員:主席胡昭青 副主席李正達 代表高勤書 代表林教廣
代表許政輝 代表季孝德 代表葉彥祥等7名。
四、列 席 者:鄉長蔣爭光 秘書夏壢慶 主計主任葉美玲 人事主任張桂玲 民政課長劉正雄
財經課長黃金盛 農業課長呂朝強 社會課長李惠玉 產業暨觀光所長李淨甄
公園路燈管理所長董新華 清潔隊長吳慶豐 圖書館長楊彩鳳 研考陳筱勤 總務陳偉哲
五、主席姓名:胡昭青
六、紀錄姓名:賴志強
七、報告事項:秘書王秀美報告出席代表人數7人已達法定人數,主席宣佈會議開始。
八、討論事項:
(一) 審查鄉公所112年度總預算案(第二讀會)。
決 議:審查鄉公所112年度總預算案(第二讀會),
因未能於10月28日完成審議鄉公所112年度總預算二讀會,
業經大會議決擬將會期延至10月31日計五日召開審議。
九、散會。
主席 胡昭青開幕詞
蔣鄉長、夏秘書、各課室主管各機關首長李副主席、各位代表王秘 書暨行政人員大家平安!今天召開第21屆第八次定期大會,承蒙各機 關首長親臨參與支人表示感恩與謝意。本屆任期已邁入3年10個月了 ,看見本會行政人員及全體代表均懷著一股熱忱的心,凡事以服務鄉親為 第一優先,行事風格更是秉持以「誠信、正義」為處事原則,大家的服務精 神深獲鄉民的肯定。 再次懇請與會同仁們在這12天的會期中,敬請大家集思廣益硏究鄉政事務, 達成各項決議事項,提供意見,解決問題,在議程中所排定的「審查金峰鄉 公所112年度總預算案』, 請大家務必虛心提出建言,讓鄉公所有效運用 各項財源,完成各項施政計。 回顧重申鄉公所全力推動2030金峰願景,有關金峰鄉中長程計政策白皮書; 本席摘錄以下六點與大家共勉:
一、啟動金峰「生態博物館」行動,打造鄉民下世代的生活典範。
二、展現未來鄉民生活場域的智慧原鄉,下世代生活的關鍵,具備 智慧農業、世代共融、青年愛鄉、山林生 態、環境提升、創新 聚落、以及觀光旅遊產業。
三、讓金峰具有智慧的行動發想,成為新經濟的活動與生產基地。
四、遇見金峰鄉新的經驗,包括生態資源與自然祕境、食藝文化巡 禮以及環境友善的交逼系統。
五、提升金峰新生活型態與價值,有二項亮點:
(一)為永續及多 世代友善的金峰鄉。
(二)強化支持推動幸福社區旗艦計畫。
六、推動發想生活體驗新品牌行動,共同打造有自 信的金 峰鄉。
最後期勉各位同仁【我們要感謝第21屆四年來恩典之路,迎接第22 屆從心得力!一切平安!福盃滿溢】祝定期大會順利成功。 謝謝!masa l u ! sabau'
臺東縣金峰鄉民代表會召開第 21 屆第 8 次定期會議議事錄
鄉長施政總質詢與答覆
許代表政輝質詢: 在 9 月 18 日時,我們在花東有強烈的地震,受到嚴重的災害,其中 鹿野鄉鄉立的納骨塔受到嚴重的倒塌,造成骨灰罈的破損,我們公 所在幾年前颱風的關係,在新興村也造成了損害,我要請問鄉長, 針對這事件的發生,公所有沒有因應防範的措施,有無派人去巡查、 會勘?以防將來意外發生時要造成先人的骨骸的破損,造成重大的 遺憾,請鄉長回答。
蔣鄉長爭光答覆: 謝謝許代表,這個案件在發生以後,公所很快的啟動災害中心的成立, 馬上通知公所同仁公墓管理員到現場去做處理、現勘,現勘的結果, 目前狀況良好,只是櫃位裡面有滑動,這部分會再加強。今朝這方向, 其實我們已經有即定的防災應變、防制中心。因此,每一個事務上面 都有 SOP,我們就按照 SOP 來進行各樣的事物來處理,謝謝。
許代表政輝質詢: 目前本鄉有三個安息園的納骨塔,希望公所有積極的作為,因為颱風 可以預報,地震沒有預報,所以一定要責成民政課有防範措施。非常 感謝公所的努力,我們在賓茂村按照館長的說明,明年圖書館開始, 本席要在這邊建議,希望正興的圖書館能夠改建為排灣族、魯凱族的 文物教育館,讓我們知道各部落從大武山的遷移史,還有我們的傳統 文物、技能,都能展示在舊的正興圖書館,盼鄉長努力的來促成,請 回答。
蔣鄉長爭光答覆: 這個規劃,我們都已經納入過去代表們的建議跟鄉親們的聲音,所以 我們已經錄案,那各樣的選項,我們確實也會回頭跟正興家裏人看看 你們真的要這樣選嗎?基本上我們都會尊重所有鄉親的選擇,以鄉民 的需要為依規,我們做這樣的處理,謝謝我們的代表,這部分呢,建 議全力朝這樣的規劃努力。
許代表政輝質詢: 我也希望因為每次的颱風,軍方人員來支援的時候,目前我們舊的活 動中心跟村辦公處現在是老人家跟小朋友的托育跟文健站,所以他們 都做反應,如果我們救災後,正興村沒有地方休息或衛浴,所以我的 意思是,將來不管在救災後做收容所,或軍方可以安靜休息的地方, 從那地方來探討。我們正興村的公墓已經飽和,快接近路上,說難聽 點大概一或二年沒地方安葬,所以鄉親在反應,公所是否超前部屬, 提早規劃,因為這個期程要好幾年,請公所民政課盡快在本村辦理說 明會,讓本村早點確定禁葬,然後公所報計畫到內政部申請經費,將 正興村的公墓更新作公園化納骨塔,請鄉長回答。
蔣鄉長爭光答覆: 有關我們的公墓更新,最近有份公文確實也提醒我們是否照那計畫來 舊墓更新,那整個範圍來說,重要的關鍵在鄉親只要有一個沒法同意, 我們就無法繼續下去,所以我們是否從地方的整合大家都願意,因為 我有聽到,還有一些不是那麼同意或是有意見的仍然存在,當然提早 規畫是個很好考量,所以我當然朝這方向,可是鄉親會誤入一個盲點。 比如說,唉唷你們都做好了,結果呢?怎麼還不能。所以只要有一個鄉親不通過,我們就不能做,這就是我們的難處。雖然有難處,但是 我們願意把這部分跟鄉親說明,一定會有些障礙,但是我們不得不提早規劃,這也是一個考量,有關預算部分,即是有一些在這方面困難, 因為我們在這最新的這個原鄉地區的舊墓更新,這個計畫當中的規劃 設計由上面補助,那其他鄉鎮呢他們可以自己去處理,所以這個部分 假定我們這個代表,若遇到計畫,我們可以先做,花點錢,我們也不 是不可以,但是希望我們代表先生女士們能夠協助來幫忙,我們就可 以提早做規劃,朝這個方向來努力,謝謝。
許代表政輝質詢: 我們可以比照當初要做新興、歷坵時,我們可以帶該村村民去觀摩其 他山地鄉做的納骨塔,而且新興、歷坵做的納骨塔做得很好,我們可 以請他們去觀摩或者到外縣市,先去觀摩,讓老人家、村民能夠放心 說,原來做了以後,我們的祖先安置的更安靜、更漂亮,公所一定要 努力,再怎樣已經來不及,空地一定不夠。 再來這是第二個問題,目前正興村說坦白一點,空地已經不足,有很 多已經成家立業的村民,在外面打拼,一直想回來落葉生根回鄉服務、 工作,就是沒有建地可以蓋房子,還有一整個家庭,6 個兄弟姊妹都 成家了,擠在一個房子,非常不方便,好在正興村中繼屋有非常廣大 的國有地,還有就是正興村下方工業區,大家可以看到,報告鄉長往 右邊看一下 POWER POINT,這一排從經往到曾大道那邊,都是沒有所 有權的房子,因為是工業區,做工廠跟工坊,那他們拿不到建築使用 執照,所以他們也很無奈呀,我們正興村也一直在反應,幾十年前的 都市計畫區,已經不適宜在我們的部落,我希望每 3 年檢討我們的都市計劃區的時候,我們可以不要工業區啊!整塊地變更成農牧用地以 後,設計成改為住宅區,然後可以改配呀,或者包括我們的中繼屋, 那邊的土地,我們可以跟原民會去申請經費,現在每個鄉鎮都在做社 會住宅,我想這個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啦,因為現在中繼屋那邊,又 卡在部落之星的計畫,我只希望那次在縣政府辦遠程、中程計畫的時 候,我特別跟他說明,希望公所努力往這邊去規劃,不見得在我們四 年內做到,可是若有人四年以後可以做到,那就是造福我們村民,讓 他們回家有安定的房子,報告鄉長請回答。